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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3-1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中央、省上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141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712号)等文件,根据我市专项改革工作的安排,为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制度,深入推进监事会工作,充分发挥监事会优化决策和监督制衡作用,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实际,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的实施意见》(遂府办发〔2018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分为七大部分,围绕市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监事会监督工作体制、健全监事会监督工作机制、健全监事会成员管理工作机制、加大监督成果应用力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外派监事会的选拔任用流程。

该《实施意见》对外派监事会的工作有了更明确的规范和指向:

一是进一步完善监事会体制。明确监事会定位和职能职责,监事会代表国有资产所有者对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是出资人监督的专门力量;理顺监事会与相关单位关系,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对监事会进行管理,监事会对市属国有企业独立行使检查、报告、评价、提出建议等权力。

二是进一步健全监事会监督工作机制。对监事会的日常工作内容及工作制度进行了明确,包含了监事会监督工作重点、建立监事会履职报告制度、建立监事会履职记录制度、建立"三线并轨"运行机制、建立检查移交整改机制、建立监督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监督协同机制、完善企业支持配合监察机制等八个方面。

三是进一步健全监事会成员管理工作机制。为了保证监事会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了遴选机制,奖惩激励机制,纪律约束机制。

四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成果应用力度。为进一步把监事会的监督成果进行很好的运用,从国资监管机构、相关部门(审计、监察、人事)、企业三个层面提出了要求。将企业是否及时整改发现问题纳入企业年终业绩考核;把监事会对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评价及任免建议,作为选拔、考核、调整、任免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的重要参考;审计、监察、人事等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充分重视运用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对监事会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建立整改责任制,设立整改台账,跟踪督促企业整改落实等,加大了监事会监督成果的运用。

五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监事会能充分发挥作用,监督好市属国有企业,对监事会的履职保障、队伍建设进行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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