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同意提名陶红等二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7-02-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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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
因公司股权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遂宁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实施意见》(遂委办〔2015〕3号)和市河东新区管委会《关于明确方兴公司高管人员的函》(遂东区函〔2017〕21号)精神,经委党委研究决定,同意提名:
陶红同志为遂宁市方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田瑜璇同志为遂宁市方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梅国英同志不再担任遂宁市方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请按程序完善相关法律手续。
中共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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