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党建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为抓手,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党建促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脱贫攻坚为重点,统筹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服务中心大局,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担当作为,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推动国资国企改革提供坚强的保证。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深入学习贯彻党章。把党章作为党员干部经常性的学习内容、教育培训的必备课程、日常管理监督的根本标尺,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干部谈心谈话的重要内容。开展“遵党章、学党章、讲党章”活动,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模范贯彻党章、严格遵循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教育引导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政治生态建设,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建设正气充盈的政治文化,着力清除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以及关系学、厚黑学等庸俗腐朽思想。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4.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度警觉“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阳奉阴违的两面派两面人。
二、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
5.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培训班。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举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研讨班、党务干部培训班等专题培训班。
6.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精心制定实施方案,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突出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着力解决信念不坚定、宗旨不牢固、初心缺失、使命感不强、担当不力等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
7.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学做结合、知行合一,持续开展“四项教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开展“走基层”活动,增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
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提高基层党建质量
8.深化国有企业39项重点任务落实。继续狠抓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39项重点任务落实,细化量化党建工作任务考核指标,加强业务指导,实行台账清单管理制度,严肃考核问责,对落实不力的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
9.扎实开展“六强六好”党建主题活动。在国有企业党组织中开展以“政治站位强、核心作用强,团结协作强、改革创新强,服务保障强、推动发展强”,在国有企业党员中开展“政治素养好、规矩纪律好,道德品行好、作风形象好,岗位技能好、工作业绩好”为主要内容的党建主题活动,集中打造一批“六强六好”党建主题活动示范点,通过典型示范带动系统党建工作全面推进。
10.实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党内各项法规制度的落实,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开展党支部“五有”标准化建设,深化“三分类三升级”工作,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持续推行《党支部工作手册》,抓好“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上、下半年各组织开展1次基层党建现场观摩会,加强内部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水平。
11.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发展党员总量调控目标落实到位,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发展党员质量得到提高,不断壮大我市国资系统党员队伍。
四、扎实抓好党建促改革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
12.健全企业党委决策运行机制。研究制定出台国有企业党委议事决策机制,厘清党委和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内容、规则和程序,特别是要严格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的要求,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各地各企业要对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基本原则、决策内容、决策方式、决策程序、组织实施等作出明确规定,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坚决贯彻执行。
13.调整理顺治理主体的关系。原则上全面推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设置专职党委副书记,适当增加进入董事会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人数。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党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并按党委会决定发表意见、向党委报告落实情况,最终保证并实现党委决定得到充分落实。
14.强化党组织对国有资本的监管。党组织要注重发挥监事会对企业的监督作用,保障监事会依法履行职权,落实监事会监督检查“一企一公开”制度,建立监事会履职记录制度,健全责任倒查机制。要重点从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方面,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要健全董事会内部制衡约束机制,完善董事会运行和董事履职情况全程纪实和考核评价办法。同时,还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和管理作用,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鼓励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
15.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脱贫攻坚”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通过调查研究,及时找准和发现问题,收集民意和掌握干部群众发展意见,建立帮扶工作台帐;指导驻点村立足当地实际,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
五、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国有企业提供坚强人才保证
16.强化干部教育培训。贯彻落实《2018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遂组通〔2018〕40号)精神,选派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举办的全市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党性教育培训。
17.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20字”要求。修订完善《遂宁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实施意见》,在市属国有企业完成“三级架构”改革后,及时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稳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派驻外部董事和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职权工作。制定出台《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根据规范监事会建设的要求,实现监管企业监事配备全覆盖,健全监事会工作和监事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
18.加强对关键岗位教育管理工作。制定出台《市属国有企业“一把手”监督管理办法》,明确6个方面监督管理内容,包括政治纪律、规范用权、履行职责、财经纪律、人事纪律、廉洁自律等六个方面。明确12种监督方式,包括: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把选人用人、工作责任考核监督、重大事项报告、述廉述责和问题线索报告、加强审计监督、坚持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加强约谈和诫勉谈话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等。
19.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大人才引进和市场化选聘。深入实施“遂州英才”招揽升级工程,力争引进一批产业领军型人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硕博以上高学历人才。把组织考核推荐与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不断优化企业核心管理团队的年龄、知识与专业结构,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用人行为,推进国有企业招录管理人员的市场化、公开化,提高企业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20.做好人才公寓管理。落实好《遂宁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人才公寓的管理力度,优化居住环境,完善设施设备,为引进人才提供坚强后勤保障。
六、巩固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21.认真巡察整改工作。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继续深挖问题根源,深入剖析原因,突出整改实效,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坚持思想不松、尺度不减、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抓紧不放、持续用力,整体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对已经整改到位的,及时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整改和长期坚持的,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列出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做到紧盯不放,持续推进,一抓到底。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不断研究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治本之策,认真做好现有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切实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好、扎实扎牢,从制度机制上堵住滋生腐败和权力任性的漏洞。
22.持续深化党纪教育。全面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九届二次、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有机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持续深化企业廉洁教育,做到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全员化覆盖。强化日常宣传教育。办好市国资委及各监管企业网站和报刊反腐倡廉专栏、专题,组织开展好“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月”活动,组织参观烈士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等。
23.持续正风肃纪。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常态排查企业基层“四风”隐患,特别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存在的“四风”问题,加大惩戒问责力度,通报曝光典型事例坚决治理作风顽疾,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24.持续惩治腐败。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把腐败蔓延势头遏制住,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重点查处国企领导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顶风搞“四风”的案件、在经营管理企业中搞利益输送的案件、在推进重大工程项目中违规插手的案件,以及在企业改制重组中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在深化国企改革发展中腐化堕落的案件、在履行职责中损害职工利益的案件等。
25.持续推进预防能力。高度警觉“七个有之”问题,抓实抓好国资系统惩防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一套系统化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的具体办法,提高综合监管能力。注重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引发的廉洁风险问题,采取梳理权力清单、评估风险等级、加强风险预警等方式,完善防控机制,提升预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