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出台《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实施意见》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3-0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
中
小
]
收藏
收藏
打印
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了《遂宁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实施意见》(遂委办〔2015〕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范围和原则、领导职数、选任条件和程序、考核激励、教育培养和退出等内容。
《实施意见》明确,一是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要遵循党管干部原则,管资产与管人、管事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出资人认可、职工认可与市场认可原则。二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以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党委会为构架的法人治理结构,分别按照党章、《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履行职责,合理确定并从严掌握职数。三是明确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具备条件、管理权限和选任的具体方式和程序。四是明确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要实行综合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五是进一步健全领导人员退出机制,明确了领导人员免职(解聘)撤职、辞职的适用情况和具体程序。
《实施意见》的出台,体现了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改进和规范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为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