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党委书记 谢耀国
2018年2月1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利用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会议的机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隶属8个企业党委书记,国资委党委班子全体成员都在座,让我们一起共勉。2017年,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1月23日,在市委党建工作述职会议上,赵世勇书记在点评国资委党建工作时特别指出,国资系统也不是一方净土,要持续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了推进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在国资系统全面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落实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管党治党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近年来,大家应该看到和感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这已经成为一个新常态。
国资系统,权力集中、资源集中、领导干部集中,廉政风险点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大。从这次市委巡察结果反馈的情况看,一些单位仍然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上热下冷","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风险防控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因此,必须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思想上要时刻清醒,态度上要旗帜鲜明,要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一要知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既有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责任,也有班子成员的个人领导责任;既有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也有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也就是说,班子每一个人都有相应的责任,大家对此要有明确认识。
二要明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省委和市委在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上制定了具体的推动落实措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参加今天集体约谈的同志,都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担负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任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一方面,要加强学习,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采取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和市委的具体部署。另一方面,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对号入座,搞清楚、弄明白自己究竟要负什么责任。
三要尽责。有权力就有责任,有责任就要担当。大家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读职"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定期研究和部署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切实把责任尽到位,落到实处。
三、切实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要认真对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工作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完善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把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落到实处,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机制。一要建立对下约谈制度。主要领导每年至少约谈班子成员1至2次,班子成员至少约谈分管工作部门负责人2次,并根据需要随时约谈。二要建立谈话提醒制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工作部门负责人要经常主动谈心谈话,对存在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三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委书记要积极支持同级纪委监委(纪监组)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纪监组)的监督,发挥好纪委监委(纪监组)作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四风"问题突出,出现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要坚持"一案双查",让问责形成常态、形成震慑,通过问责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