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2025-06-30 11:1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推进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市公积金中心的政务公开渠道涵盖遂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心门户网站、网上服务大厅、微博、微信客户端、安卓APP12329服务热线等多项渠道,社会群众可在以上渠道查询公积金政策、个人信息、业务办理、工作动态等各项信息,真正实现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1年,中心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9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党建工作、便民服务、交流互动等内容,进一步打通政府和群众沟通的桥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全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截止202112月底,我中心门户网站访问总量达497553次,独立用户访问总量达165851个,微博关注量129,微信公众号订阅数为110839个,安卓APP下载量2365次。

(二)依申请公开

市公积金中心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规范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始终保持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2021年暂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公积金中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坚持谁发布、谁负责原则,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上年度平台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优化了网站栏目设置,畅通门户网站政府信息统计数据公布传播主渠道,及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设置和相关内容的公开。

(五)监督保障

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投诉邮箱和电话,接受网上信访、政府服务热线12345、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等渠道投诉件,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市公积金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仍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需要深入学习研究。

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增强政务公开广度、深度、参与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效能。

(二)继续优化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在确保政策解读科学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拓展更多样化、接地气的文件解读方式,使社会公众充分理解政策内容,扩大政策文件的影响力。

(三)加强宣传力度,普及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知识。开展送法下基层工作,到企业、到社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

(四)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人员素质。组织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熟练运用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公开信息,让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宣传更有力、业务服务更到位。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府办、司法部门等开展的依申请公开等内容的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答复水平和答复能力。

(五)健全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提高管理效能和群众满意度。一方面继续做好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缴存职工和单位;另一方面积极推动与不动产、房管、税务、民政等部门数据共享,让信息多跑路,方便群众办事,同时有效防止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发生,保障资金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中心没有收取过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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