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部分缴存职工家庭的住房商贷还款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惠民生作用,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我市从2024年4月28日起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1.什么是商转公贷款?
答: 商转公贷款是指市公积金中心向在本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的用于偿还其商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我市商转公贷款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答: 我市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除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②信用良好,原商贷未结清;
③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为原商贷借款人或其配偶,且借款人或其配偶为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利人;
④所购住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且产权人无借款人或其配偶以外的第三人;
⑤能以所购住房作为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担保,除原商贷设定的抵押登记外,无其他抵押、查封、居住权设定等权利限制情形。
3.借款人的个人征信信息(含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和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的信用管理系统等)存在哪些情形,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
答:借款人的个人征信信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
①最近2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连续逾期3次(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次(含)以上的;
②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所欠款项尚未还清的;
③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
4.组合贷款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吗?
答:不可以。
5.2023年12月31日前已销户的缴存人,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吗?
答:不可以。
6.已办理过两次公积金贷款,还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吗?
答:不可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予发放第三次公积金贷款。
7.商转公贷款的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答:商转公贷款的额度除应符合我市当前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外,同时不超过商贷剩余本金扣除3个月应还本金后的余额,且为1000元的整数倍。
8.商转公贷款的贷款年限如何确定?
答: 原商贷已还款期限与商转公贷款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
9.我市商转公贷款有几种办理方式?
答: 我市商转公贷款包括“以贷还贷”和“先还后贷”两种办理方式。
10.“以贷还贷”方式的商转公贷款办理有哪些流程?
答: 贷款申请→贷款受理→贷款复审→合同签订→办理顺位抵押权登记→贷款发放→注销原抵押权登记。
11.“先还后贷”方式的商转公贷款办理有哪些流程?
答: 贷款申请→贷款受理→贷款复审→偿还贷款→合同签订→办理抵押权登记 →贷款发放。
12.商转公贷款的受理点是怎样划分的?
答: 房屋坐落于船山区、市直园区的商转公贷款由市公积金中心市本级受托银行受理,其余商转公贷款分别由本市房屋坐落地所辖的受托银行受理。
13.商转公贷款受理次序是如何安排的?
答:为平稳有序开展全市商转公贷款业务,切实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市公积金中心从2024年4月28日起受理符合条件的本地缴存人商转公贷款申请,2024年8月1日起受理符合条件的异地缴存人商转公贷款申请。
1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会收取手续费?
答:不会。市公积金中心不向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