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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7-07-1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市房金管函[2017]5号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2017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受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委托,现将我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予以公布,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缴存比例。2017年度,我市所有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最低不低于5%。单位与职工个人同比例缴存。
           二、缴存基数。2017年度,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但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3820元,最低月缴存基数为1380元。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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