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8-10-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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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科、室:
为进一步满足异地贷款职工购房需求,保证我市贷款政策一致性,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4届4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最高限额作出适当调整:凡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限额调整为与本地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限额一致,即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限额35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限额40万元。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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