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经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3月在遂宁日报、中心门户网站上对社会进行了公开披露。现作如下解读:
一、 缴存
(一) 实缴职工数、缴存额增幅稳定。
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347个,实缴人数13.2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6.63 %、6.37%。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0.77亿元,缴存额跨上20亿元新台阶,同比增长11.21%。截止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15.11亿元,缴存余额60.8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2.02%、18.58%。

(二) 公有性质、中低收入群体为缴存主力。
缴存职工中,公有性质占74.64%。中、低收入群体占98.43%,高收入群体占1.57%。

(三)覆盖群体不断扩大,非公有制单位职工占比逐年提高。
2019年,新开户单位227家,实缴单位2347家,净增单位146家;新开户职工2.35万人,实缴职工13.2万人,净增职工0.79万人。近几年,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推进非公有性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城镇私营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成为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的增长点,非公有制单位缴存职工占比逐年提高,2019年达到25.36%,更多职工享受到了住房公积金的优越制度。

二、提取
(一)提取人数、提取额增幅较小。
2019年,2.9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1.2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17%、3.02%。截止2019年末,提取总额54.27亿元。

(二)住房消费提取凸显,租赁住房提取增加。
全年支持2.36万名职工提取使用公积金改善了住房条件。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类提取占76.64%,同比上升1.22个百分点,其中1.82万名职工偿还贷款提取6.33亿元,占提取总额的56.36%;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3.36%。住房消费类提取继续占主导地位,切实减轻职工住房消费负担。
3369名职工租房提取3435.09万元,比上年增长35.06%,进一步落实"租购并举"的政策。

三、贷款
(一)贷款笔数、贷款额增幅平稳。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2万笔10.31亿元,同比分别增加2.12%、12.53%。截止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56万笔81.44亿元,贷款余额47.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54%、14.49%、7.1%。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8.29%,比上年减少8.39个百分点,资金流动性充裕。

(二)贷款重点支持中低收入群体购买首套住房。
2019年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中、低收入群体占98.96%;首次申请贷款占94.08%,同比上升0.28个百分点;144(含)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占98.37%。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买首套普通住房为主。


贷款职工中,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40岁(含)以下职工自住刚需,占比达76.17%;鼓励40岁以上职工的改善性需求,占比23.83%。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以首次申请的中青年龄段职工购买新房为主,实现了职工刚需住房需求和改善居住条件的安居梦,充分发挥了公积金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

(三)支持异地职工回乡置业创业。
全年为605户在异地缴存公积金、户籍在遂宁的职工返乡购房发放贷款18968.9万元,支持在外地工作的职工返乡置业创业。
四、资产
(一)资产。2019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20.77亿元,收回贷款额7.15亿元;住房公积金提取共计11.24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54.1%;发放贷款10.31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49.63%。
(二)收益。2019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7785.26万元,其中委托贷款利息14972.36万元;业务支出9783.58万元,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9031.93万元。全年实现增值收益8001.68万元。
2019年,增值收益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500万元。截至2019年,已累计为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提供资金支持26050.18万元。

(三)资产风险控制良好。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78.86万元,逾期率0.17‰。截止2019年底,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422.42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29%,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39%,风险准备金准备充足。住房公积金没有发生一笔坏账损失,资产优良率100%,资产风险控制良好。

五、服务
(一)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手续。积极推进"一岗受理、全程网办","最多跑一次"事项达90%;精简归并银行账户,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全市"通存通取",方便了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贷款申请可直接到委托银行享受"一站式"服务,无需在中心和银行来回跑路;开展委托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职工无需每年跑路;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不再提供银行还款明细清单以及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供退休文件、退休证等资料,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
(二)综合服务平台再升级。一是完善网上服务大厅功能,公积金汇补缴、退休辞职提取等业务实现全程网办;二是接入全省住房公积金互联互查系统,实现省内各中心之间信息互查;三是完成拓展认证工作,增加"居民身份证+动态密码"身份认证方式,同时采用人脸等生物识别技术,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提高信息查询的便捷性;四是平台关注量不断扩大。随着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功能逐步完善,网站、微信使用量不断增加,2019年门户网站访问量45.8万人次,同比增长1.5倍,截止2019年末,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8.9万人,访问量达45.99万人次。
(三)改善服务环境。2019年,中心完成业务用房搬迁,打造了群众服务大厅,实行"综合受理、一站式服务",改善了服务环境,大大提升了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