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7日
遂宁市召开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净化住房公积金使用环境,持续维护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2022年12月30日下午,全市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在市环岛商务中心1711会议室召开。

    会上,市公积金中心就全市开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代表专项治理工作成员单位作表态发言。市政府副秘书长胡建军、市纪委常委、市纪委监委秘书长邓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各区(市、县)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市公积金中心班子成员,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将为期7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6月)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12月),动员部署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第二阶段为全面治理阶段(2023年1-5月),要求各部门强化学习教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线索摸排,紧密配合,各司其职,按照各职责范围认真履职,建立联动机制,依法严厉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第三阶段为宣传总结阶段(2023年6月),要求各部门加大对工作的总结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共同营造风清气正、诚实守信的住房公积金工作秩序。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深刻把握加强住房公积金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把“精准思维”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努力取得专项治理的实效。深入摸排问题线索,精准研判、精准处置,对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便利、涉及职务犯罪的,要快查快办快结。对问题轻微且主动交代说清的,依规依纪从轻处理或免于处分,对专项治理期间“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要强化责任担当,夯实组织保障,以专项治理行动取得的明显实效推动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要明确职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落地见效;要保持成果,建立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长效机制,推动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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