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内通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操作流程的通知
各管理部、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动“跨省通办”事项实现“省内通办”,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省内通办”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1】176号)、《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第一批“省内通办”事项任务清单的函》(川数中心函【2021】189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心“省内通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对照任务清单执行。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