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公积金个人账户结息工作顺利完成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的规定,每年6月30日为公积金个人账户结息日,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利息免征利息税。
2023年6月30日,市公积金中心为全市3230个单位17.95万公积金缴存人结息12902.2万元,比上年增加1.12万人、1360.82万元,同比增长6.65%、11.79%,人均结息 718.54元。结息后,利息已结转到缴存人公积金个人账户中。
7月1日,市公积金中心陆续向全市缴存人发送结息动账通知,缴存人也可通过遂宁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天府通办APP(遂宁本地服务)、遂宁公积金APP、市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等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年度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