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简介
一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是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三是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是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五是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是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是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围绕“川渝一体”便群众。继续贯彻落实好川渝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实现川渝两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互查,积极探索川渝两地住房公积金互贷。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大力推动“跨省通办”,满足缴存职工异地办事需求。
二是围绕缴存扩面助发展。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创新宣传服务方式,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新媒体开展咨询服务。抓住重点单位、重点群体,以未建制企业和未全员建制企业为重点,以民营企业的新市民为建制主要群体,发放催建通知书,让更多人群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三是围绕营商环境提服务。继续推进“互联网+公积金”服务,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完善业务系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推进数据共建共享,让老百姓少跑路,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全程网办率,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
四是围绕民生关切扩范围。积极研究出台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的办法。大力支持住房消费需求提取,特别是制定落实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公积金等相关政策。
五是围绕资金安全强防控。以建设“安全公积金”为抓手,切实打好防范和化解骗提套取风险、骗贷逾贷风险、楼盘项目风险、资金结算风险、操作流程风险、信息安全风险等风险攻坚战,有效防范和化解住房公积金管理风险。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部门联动,对参与骗提套取人员依法严厉打击查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中心共6个科室和5个县(区)派出机构,包含办公室、会计核算科、归集管理科、贷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信息技术科和船山、安居、射洪、蓬溪、大英5个县(区)派出机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8.95万元、上年结转86.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1.92万元。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995.75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2.4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对住房公积金数据中心信息安全系统、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及建设住房公积金电子档案系统,确保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水平,完成部省两级要求的信息化建设任务,保障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二是2020年部分未实施项目结转至本年度执行。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995.7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6.8万元,占8.7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8.95万元,占91.28%。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99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15万元,占48.32%;项目支出514.60万元,占51.6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995.75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2.4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对住房公积金数据中心信息安全系统、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及建设住房公积金电子档案系统,确保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水平,完成部省两级要求的信息化建设任务,保障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二是2020年部分未实施项目结转至本年度执行。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8.95万元、上年结转86.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1.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908.95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5.8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对住房公积金数据中心信息安全系统、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及建设住房公积金电子档案系统,确保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水平,完成部省两级要求的信息化建设任务,保障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二是2020年部分未实施项目结转至本年度执行。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07万元,占43.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2万元,占3.21%;卫生健康支出16.54万元,占1.82%;住房保障支出465.12万元,占51.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98.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共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行政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事业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6.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4.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430.4万元,主要用于市公积金中心业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1.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6.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补助。
公用经费164.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3.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60万元,其中: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6.60万元,差旅费20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1.67%。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培训增加,费用增加。
(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10%。主要原因是出差次数及人数增加,费用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55.31万元,主要用于建设住房公积金电子档案系统、跨省通办业务系统、升级改造住房公积金数据中心信息安全系统、三级等保建设及办公家具。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