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列入“失信黑名单”管理缴存人公示
为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行为,切实维护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按照《遂宁市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拟对龙波等5名缴存人列入“失信黑名单”管理,缴存人在公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有权向公积金中心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拟列入“黑名单”公示期间,相关账户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业务。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拟列入黑名单事由 |
1 | 龙波 | 51111219******17 | 违规套取公积金 |
2 | 符伟 | 51090219******56 | 违规套取公积金 |
3 | 杨柳 | 51092219******56 | 违规套取公积金 |
4 | 向前 | 51090219******59 | 违规套取公积金 |
5 | 邹伟 | 51090219******52 | 违规套取公积金 |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