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财政部门,市级各单位,各代理机构,各供应商,各评审专家: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四川省财政厅于2022年8月5日、2022年12月12日印发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通报情况详见附件。
请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各政府采购当事人要引以为戒,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
附件:1.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典型违法案例的通报(2022年第一期)
2.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2022年第二期)
遂宁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