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 拟订全市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下同)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园区的财税体制,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 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市税政事项,承办上级要求市一级承担的税政工作。
3. 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 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
6. 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7. 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 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9. 负责管理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 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11. 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 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13. 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市财政业务培训。
14. 承办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5. 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稳中求进、量质并举,财政收支规模再上台阶。面对前所未有的财政收支压力,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研究分析经济发展形势和财政运行规律,始终坚持依法组织收入,深入挖掘增收潜力,推进征管方式转变,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圆满完成了全年收支计划,全市财政收支规模迈上了新台阶。
2.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财政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两保一转”财政工作方针,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加强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全面保障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3. 健全机制、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落到实处。各级财政部门不断深化预算改革、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绩效,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4. 服务经济、助推发展,财政政策措施积极有效。坚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创新政策机制,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财政政策调控引导作用进一步增强。
5. 依法理财、防范风险,财政监管职能切实加强。坚持以建设法治财政为目标,全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进程。
6. 落实责任、真抓实管,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不断强化“五个建设”,推动财政系统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部门概况
市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财政局及下属单位本年收入合计2160.25万元,比2016年增加384.09万元,主要是人员调资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41.85万元,占99.1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8.40万元,占0.86%。
2017年市财政局及下属单位本年支出合计2166.50万元,比2016年增加154.25万元,主要是人员调资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511.22万元,占69.75%;项目支出655.27万元,占30.2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79.1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7.11万元,增长6.29%,主要是人员调资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7.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2.28万元,增长5.3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7.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0.50万元,占88.36%;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22万元,占6.10%;医疗卫生支出50.56万元,占2.39%;农林水支出2.14万元,占0.10%;住房保障支出64.57万元,占3.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74.79万元,完成预算99.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付活动室电费还未做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90.70万元,完成预算96.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设备购置经费、全市PPP工作培训经费结转。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支出决算为7.17万元,完成预算28.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库支付局设备购置经费结转。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支出决算为41.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4.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4.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0.44万元,完成预算93.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纳部分保险未收到相关发票,暂未做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3.00万元,完成预算86.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信息中心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项目结转。。
2.教育(类)***(款)***(项):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6.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1.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8.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预算83.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纳部分医疗保险未收到相关发票未做支出。
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4.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1.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76.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5.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41万元,占50.3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1万元,占24.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4万元,占25.57%。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4.41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开支内容包括:吕新随遂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袁冰率团赴德国、瑞士、法国开展招商引资引智、产业合作及国际友城建设等。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4.41万元,无法对比上年增长数据。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1万元。主要用于外出考察、学习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8.87万元,下降80.78%。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减少,相应减少维修、燃油、路桥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0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2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财政部四川专员办审核专项资金0.09万元;接待省财政厅检查0.89万元;接待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状况评估0.12万元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00万元,无外事接待项目。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49万元,下降39.95%。主要原因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财政局及下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11万元,比2016年增加35.95万元,增长24.2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财政局及下属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办公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及下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 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8个,涉及财政资金314.50万元,覆盖率达到60.21%。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6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精准度还不够;二是单位预算执行进度计划不完善,三是政府采购数与预算数有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统筹管理,做深做细预算编制工作;三是提高预算准确度及执行进度。
2017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备注) |
得分 |
预算编制(10分)
|
报送时效(1分)
|
基础信息更新(1分) |
部门是否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
|
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扣0.5分,10个工作日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1 |
编制质量(2分)
|
预算编制准确(1分) |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
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市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中省专款)总和 |
0.97 |
部门预算审查(1分) |
根据市人大预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
对预工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 |
1 |
绩效目标(5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个扣0.5分,直至扣完 |
不存在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
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1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
按规定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编制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不存在 |
预算执行(20分) |
执行进度(10分)
|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
按规定及时分配市级财力专项预算 |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分,否则不得分 |
不存在 |
中省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 |
按《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中、省专款 |
(1-未按规定时间在1个月内分配的中省专款规模÷中省专款总规模)*指标分值 |
不存在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
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 |
2.90 |
预算调整(4分) |
执行中期评估(4分) |
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 |
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
不存在 |
行政成本(6分) |
节能降耗(3分) |
严格执行节能降耗 |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考核换算得分 |
3 |
三公经费(3分) |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3 |
综合管理(40分) |
债务管理(2分) |
债务还本付息(2) |
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
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 |
不存在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
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不存在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
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者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不存在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 |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
(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 |
1.5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 |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
(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
2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 |
2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④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 |
2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
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 |
2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
2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按财政局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决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综合管理(40分) |
绩效评价(10分) |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的比重,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100% |
2 |
评价层次(2分) |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
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评价结果报告(2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整改完成率(4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
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 |
4 |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整体效益(30分) |
部门整体绩效 |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
根据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 |
不存在 |
(30分) |
部门职能完成情况特性指标(20分) |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中央主管部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工作任务及其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汇总梳理形成能够量化衡量且全面反映部门职能工作完成情况的若干指标。 |
部门和评价组根据部门实际设置 |
19 |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
3. 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的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中包含对下属单位的评价,存在的问题与整体支出自评一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对设备购置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7.00分,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资产类别的数量与绩效目标数量有差异;二是实际完成成本与预计完成本有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统筹管理,做深做细预算编制工作,减少差异。
2017年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指标评价内容 (公式计算结果=X) |
得分 |
(20分)
项目
决策
|
(10分) 科学 决策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 |
5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可行性论证充分,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5 |
(10分) 绩效 目标 |
明确性 |
5 |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细化,可衡量 |
5 |
合理性 |
5 |
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合理可行 |
5 |
(10分) 项目管理 |
(7分) 资金 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资金分配管理是否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是否体现突出重点或公平性,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 |
3 |
资金使用 |
4 |
资金使用规范 |
4 |
(3分) 项目 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过程科学规范 |
3 |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 绩效 |
(20分) 项目 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
4.5 |
完成质量 |
5 |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
5 |
完成时效 |
5 |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
5 |
完成成本 |
5 |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
4 |
(50分)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可选项) |
40 |
适用于经济发展类项目。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投入产出率、回报率、增长率等指标 |
不存在 |
社会效益 (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撬动率、贡献率、达标率、就业率等指标 |
不存在 |
生态效益 (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
不存在 |
可持续效益 (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
不存在 |
公平效率 (可选项) |
主要反映资金使用者是否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以及民生类项目中受益群体是否应覆盖全覆盖,覆盖率是衡量指标。重点考核覆盖率、知晓率等指标 |
不存在 |
使用效率 (可选项) |
重点考核使用率等指标 |
不存在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适用于民生类项目。满意率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满意率等指标 |
不存在 |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省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转入党建补助经费、市直机关工委转入脱贫攻坚、专访慰问、支部建设经费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事务方面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财政事务方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 指财政监察专项业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指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 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财政事务方面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指财政事务方面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实行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单位用于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指农业综合开发方面的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10.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遂宁市财政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