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国库支付管理局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负责实施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2、制定推进完善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和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
3、从事全市财政资金的审核、监督检查及现金管理;
4、负责办理全市各项财政资金支付业务;
5、负责建立全市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6、负责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7、配合做好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配合做好全市财政总决算、市级单位决算工作;
8、负责财政资金专户的统一管理和核算;
9、负责公务卡改革工作;
10、建立健全预算动态监控体系;
11、负责管理相关的凭证、票据、报表等档案资料;
12、指导市直单位预算会计及区县(园区)财政国库和集中收付管理工作。
(二)遂宁市国库支付管理局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全市直达资金监管、重点资金调度监控;
二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直达资金动态监控。
三是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财政资金支付、配合做好总预算会计工作、配合做好财政总决算、市级单位决算工作等。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国库支付管理局是遂宁市财政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二级预算单位。下设办公室、支付科、稽核科、会计科。共有编制13名,实有在编人数12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国库支付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遂宁市国库支付管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37.97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7.81万元,主要是在职在编人员基础性绩效纳纳入预算,2023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导致单位缴费部份相应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国库支付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237.9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7.9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国库支付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23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27万元,占99.7%;项目支出0.7万元,占0.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国库支付管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37.97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7.81万元,主要是在职在编人员基础性绩效纳纳入预算,2023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导致单位缴费部份相应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7.9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国库支付管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37.97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57.81万元,主要是在职在编人员基础性绩效纳纳入预算,2023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导致单位缴费部份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98万元,占78.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2万元,占9.33%;卫生健康支出9万元,占3.78%;住房保障支出18.77万元,占7.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0.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5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1.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退休人员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8.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国库支付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7.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0.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6万元、津贴补贴33.82万元、奖金4.3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7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67万元、住房公积金18.7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万元、医疗费补助0.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12万元、工会经费2.19万元、福利费2.72万元。公用经费36.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9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36万元、劳务费4.4万元、物管费6.6万元、公务接待费0.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国库支付管理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预算无增减。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国库支付管理局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86万元,其中: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36万元,差旅费2.5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计划2023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新模块上线后与区县、园区及市级各单位进行业务交流。
(二)培训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7.93%。主要原因是因社会消费情况,酌情调整预算。
(三)差旅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66.67%。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支出情况,参加业务检查、各项专项检查、调研、外出对接工作等酌情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国库支付管理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国库支付管理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遂宁市国库支付管理局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49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0.8万元,下降2.1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遂宁市国库支付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打印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遂宁市国库支付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遂宁市国库支付管理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6个,涉及预算237.9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200.78万元;运转类项目13个,涉及预算36.4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0.7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