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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财政局关于遂宁市市本级社保基金(资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竞争性方式选择的公告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6-30 09:2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做好市本级社保基金(资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竞争性方式选择工作,进一步调动驻遂金融机构支持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进一步提高基金保值增值水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本次社保基金(资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竞争性方式选择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949号)、《四川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川财库〔202412号)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安全优先原则。社保基金(资金)存放以确保基金运行安全为前提,充分评估社保基金(资金)存放银行经营状况,防止出现社保基金(资金)安全风险事件。

(二)科学评估原则。综合考虑资金流动性、资金收益和支持经济发展等因素,科学设置评选指标选取市本级社保基金(资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

(三)公正透明原则。社保基金(资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选择公开、公平、公正,程序透明,结果透明,兼顾效率。

(四)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确定竞标价格,切实防范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主要内容

(一)选择方式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防止利益输送,保障资金安全,本次定期存款存放银行选择采取公开招标形式进行。

(二)确定定期存款银行范围

面向符合条件的银行开展社保基金(资金)定期存款竞争选择,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定期存款银行,定期存放银行存放资格自中标之日起,五年内有效。

(三)确定资金存放金额

后续根据金融让利、债务化解等因素,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对相应银行机构匹配存款资源。

(四)参与银行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面向遂宁市市城区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参与投标的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重大违规记录;

2. 经营活动规范,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3. 投标利率符合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相关约定;

4. 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上述条件依据人行遂宁分行、遂宁金融监管分局等提供的情况认定确认。

(四)评比方式

确定定期存款银行范围时,评选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从经营状况(分值50分)、银行服务水平和利率水平(分值50分)两方面评分,参与银行总得分达到75分(含)纳入定期存款银行范围。

(五)其他约定

1. 定期存款银行不得以资金存放为由新设立财政专户。

2. 在竞争选择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行为的。

3. 未遵守廉政承诺或在参与竞争选择过程中存在利益输送行为的。

4. 未按社保基金(资金)定期存款协议履行相应义务的。

5. 未按竞争承诺存款报价利率办理存款且拒不改正的。

6. 其他对社保基金(资金)保值增值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

定期存款银行有上述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市财政局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取消定期存款银行参与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社保基金(资金)定期存款竞争选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财政局作为社保基金(资金)管理主体,严格履行管理主体责任,组建3人以上单数的评选委员会,并由市财政局、遂宁金融监管分局、人行遂宁分行等选派熟悉社保基金管理和银行支付结算业务,并与参与银行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任成员,有序高效统筹做好市本级社保基金(资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竞争性方式选择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为确保市本级社保基金(资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竞争性方式选择工作公平性,评选工作接受全过程监督,若评选过程存在违反本方案规定的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参与银行需出具廉政承诺书,不进行任何利益输送,并保障提供相关材料真实、准确,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得参评。

五、其他事项

(一)公告期限:2025630日至202574日。

(二)报名方式:填报报名表并盖章后提交市财政局国库科。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57417:30

(四)其他:各银行在提交报名表时领取《遂宁市市本级社保基金(资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范围竞争性方式选择评分细则》。此外,市财政局将在正式评选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内,通知报名银行评选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各银行需提前准备加盖单位鲜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以及本公告和评分细则约定的承诺函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密封装袋,于评选当日提交评选委员会。

 

     附件:遂宁市市本级社保基金(资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竞争性方式选择报名表

    (联系人:雷思琦,联系电话:0825-2321954

 

 

 

遂宁市财政局

202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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