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8.11”洪灾交通住建应急资金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0-2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各县(市、区)、园区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8.11”洪灾交通住建应急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0〕240号),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单位“8.11”洪灾交通住建应急资金如数(详见附件),其中:交通应急资金专项用于支持“8.11”洪灾公路保通和临时治理相关工作,住建应急资金用于“8.11”洪灾受灾群众住房保障(该部分资金省级将根据灾情核实数据,结合洪涝灾害恢复重建中省资金进行清算,待省级清算后市级根据情况适时进行清算)。部门预算科目分别列“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及“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请收到资金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并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职责。

  附件:“8.11”洪灾交通住建应急资金分配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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