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0〕191号),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第二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如数(详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中:
一、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事项资金用于支持各地实施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项目。各地要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四川省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川财投〔2017〕127号)要求,做好资金保障等相关工作。资金采用预安排方式,根据绩效考核情况予以清算。
二、生活垃圾分类事项资金用于支持国家级和省级试点城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金采用预安排方式,根据绩效考核情况予以清算。
三、小城镇建设事项资金用于支持全省第二批通过考核验收的“百镇建设行动”扩面增量100个新增试点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四、城镇公厕建设事项资金用于支持部分择优选取的地区开展城镇公共厕所建设。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职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
附件:2020年第二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