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开全市财政工作会,通报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
二、做好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编制工作。
三、做好财政社保专户招标工作。
四、继续组织专项债券评审入库,组织开展2023年提前批债券资金分配工作。 五、做好上年度YX债务变动核实工作。
六、启动市与区(园区)财税体制调整。
七、办理2022年度结算事项。
八、做好关心关爱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经费保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