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医院:
为促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中医药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23号),现下达你院2022年省级财政中医药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如数(具体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此项资金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医(民族医)药专项”科目。你院要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省级财政中医药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7〕4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资金,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项目实施所需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相关主管部门将组织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三、该项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请按照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
附件:1. 2022年省级财政中医药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
2. 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 2022年省级财政中医药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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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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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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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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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三个高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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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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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治理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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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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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宁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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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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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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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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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区域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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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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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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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中医药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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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财政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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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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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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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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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州)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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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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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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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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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情况 |
年度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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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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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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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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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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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
目标1: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中的独特作用和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建设区域中医疫病防控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完善中医药康复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服务“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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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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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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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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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 |
产 |
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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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区域中医疫病防控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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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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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区域中医康复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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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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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县域中医医疗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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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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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造中医药产业特色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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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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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养中医药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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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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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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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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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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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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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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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培养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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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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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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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执行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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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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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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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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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 |
社会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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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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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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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影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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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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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优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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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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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患者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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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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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调查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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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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