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申请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函》(遂中法函〔2024〕21号)收悉。按照《破产案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遂中法〔2024〕7号),现下达你单位破产专项资金1.4万元,用于补助遂宁天遂树基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所产生的费用。此款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遂宁市财政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