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驭祥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4-08-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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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驭祥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请示》(遂驭驾发〔2014〕10号)收悉。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交运发〔2011〕106号)和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培训收费管理的补充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5号)文件精神,经遂宁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核准,你司为我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在对你司所报培训成本、聘请教学人员学历情况及实地调查基础上,现对你司举办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批复如下:
一、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自愿的前提下,凡参加你司举办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按每学时不高于6元收取培训费。
二、培训资料费按印刷成本或定价标准据实收取。除此以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接此批复后,你司应及时到市政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
四、此批复从2014年7月1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执行期间上级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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