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完成地方商业银行改革任务。
2. 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暨全市地方金融企业业务培训会;
3. 处理新融担公司股权变更事宜;
4. 与遂宁经开区协商开利担保公司股权转让事宜;
5. 印发《遂宁市推进闲置低效资产资源盘活利用的实施方案》;
6. 摸实“三张清单”底数(闲置低效清单、可盘活利用清单、问题清单),动态更新“三张清单”数据;
7. 开展年终对账,组织2025年决算前期准备工作;
8. 准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迎检资料;
9. 组织项目单位参与2026年专项债券第一批次省级“联评联审”;
10. 全面完成全市2025年退平台任务;
11. 做好非营利性服务业工资总额增速调度工作;
12. 研究将住房公积金纳入财金互动工作;
13. 研究确定遂宁市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相关事项;
14. 出台《遂宁市医疗卫生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15. 做好2025年社保基金决算编制及2026年预算编制相关准备工作;
16. 组织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
17. 梳理研究争取上级资金相关情况;
18. 研究梳理财评管理模式;
19. 开展大沙坝作业区、遂宁经开区南坝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市河东新区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及资源化利用等重点项目的财评前置服务工作;
20. 组织市直园区、市级各部门申报2026年政府投资评审计划;
21. 进一步做好2025年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存案结案等工作;
22. 统筹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活动;
23. 跟踪落实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第三次专题会议相关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