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根据市财政预算,为推进遂宁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工程进度,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补助资金1500万元,其中:遂宁烈士陵园建筑改扩建及景观提升建设项目(风貌改造)600万元,遂宁烈士陵园环境及道路改造建设项目900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遂宁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建设。
二、该项补助资金,请按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支出列第2120899项“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三、请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拨付项目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请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请按照《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委办〔2022〕41号)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资金分配绩效目标表》(附件1、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 资金分配绩效目标表(项目二)
2. 资金分配绩效目标表(项目四)
遂宁市财政局
2023 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