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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财政局关于预拨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2-2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5号),为支持打赢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战,全力以赴开展医疗废物监管、应急环境监测和处置工作。现预拨你单位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90万元,其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40万元,应急物资储备库经费50万元,用于补充市级环保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物资和设备、生态环境部门疫情防控监管监测以及检测仪器设备购置等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列“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19〕71号)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强化绩效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遂宁市财政局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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