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3-0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财监督〔20186

各县(区)、园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市财政局制定了《遂宁市财政局2018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各级财政部门要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监督检查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升工作成效。我局组织实施的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另行发文通知。  

遂宁市财政局

201836


遂宁市财政局2018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018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要求,将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相结合、源头监管与全程监控相结合、预警防治与处理处罚相结合,以深化内部控制、强化外部检查为抓手,统筹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式,抓实专项检查,强化问题整改,加大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保障重大财税政策落实、规范资金使用、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内部监督检查方面

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开展对内部机构和直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市局选取法规制度科、预算科、绩效管理与基层财政管理科、企业与资产管理科、PPP中心、债务金融科、行政政法科、市信息中心8个科室(直属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内控制度执行、履行财政管理职责、接受外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等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制度建立与执行“两张皮”现象。

二、财政专项资金检查方面

一方面围绕财政扶贫政策,选择部分扶贫资金开展检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促进精准扶贫政策和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维护贫困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选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四项扶贫基金、义务教育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针对资金申请、拨付、管理及使用等情况,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在组织各县(区)、园区进行自查和重点检查的基础上,由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会同相关科室选择有关县(区)进行集中检查。另一方面按一定比例选择市本级国有企业,对市财政预算安排的2015年至2017年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开展检查,重点检查财政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情况。

三、严肃财经纪律方面

(一)开展政府性债务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纠正违法违规举债担保、不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和PPP项目变相举债行为,积极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市局将会同债务金融科、综合科、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选取市本级对201511日以来政府举债情况开展专项情况。

(二)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

深入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将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作为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财经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财经制度和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落到实处。市财政局将随机选择8个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内容包括预算收支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以及私设小金库等七个方面,突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的监督检查。

(三)开展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

为贯彻落实《预算法》规定和中、省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突出常态化监督、采取网上抽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掌握各地政府和单位预决算公开情况,逐步形成预算单位自评和财政部门考核、信息化审查和人工审查相结合,全链条、一体化的监管模式。采取下查一级的方式,对地方政府和单位预决算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真实性、细化程度和公开形式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抽查部分科目财政支出数据的真实性,关注是否存在预算空转、虚列收支等问题。市财政局将联合开展2017年决算和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

四、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方面

按照省财政厅统一安排,加强对重点行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加大处理处罚和曝光力度,进一步增强会计监督的威慑力和影响力。市财政局将委托中介机构对市本级预算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管理、预决算公开、账表一致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等。同时,市财政局在中介机构检查的基础上将随机选择市本级6个预算单位开展复查。重点复查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是否严格执行财税政策等内容。

五、开展业务培训方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关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中共遂宁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市财政局将继续组织全市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干部进行财政监督业务能力专题培训,持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着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推动工作落实和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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