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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8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0-10 11: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赵志国委员:

你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降低地方债务风险的建议》(第18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财政厅下达我市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56.08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8.1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37.96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755.38亿元(一般债务217.27亿元、专项债务538.11亿元),政府债务限额为769.6亿元(一般债务222.4亿元、专项债务547.2亿元),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多措并举“降成本、展期限”。继续积极向上争取债务化解试点再融资债券资金,力争将锁定成本高、临近到期的隐性债务置换为利率低、期限长的政府债券,延长债务期限,缓释偿债压力。鼓励融资平台公司与金融机构平等协商,优化债务结构,通过开展债务重组和置换等,实现成本“以低换高”,期限“以长换短”。

(二)合理确定政府债务限额。根据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政府债务余额以及债务风险指标,合理分配债务限额额度,确保将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三)严格控制专项债券用途。做好债券资金申报和管理,严格按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结合地区实际加大项目储备力度,加强项目审核把关,提升项目储备和发行质量。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带动扩大有效投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区位优势以及地区交通条件、资源禀赋、产业特点等整合包装项目,提升项目收益。

(四)加强监管债券资金使用。运用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专用监管账号+管理系统”穿透式监管,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建立政府债券资金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实行“日监测+周调度+月通报”,对每月使用进度末位的地方实施预警。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管,严格落实专项债券负面清单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挪用和浪费。

感谢你对地方债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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