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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票据监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预算单位)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3-0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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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单位名称』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单位名称』职能简介

1.主要职能。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财政票据的使用、监督管理、领用和发行工作,以及对票据的审查、稽查、核销工作,并配合搞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单位编制12人,退休2人,年末在职人数10人。

(二)『单位名称』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财政票据源头管理、做好领、用、核环节,实行制度化管理。为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和“收费专管员”的管理工作,坚持以票控收,严格票据管理,我们紧抓票据的领取、使用、审核各个环节,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严格遵守“计划购领、核旧领新、票款同行”制度,使专管员对单位资金的入户情况做到及时了解,同时也加强了非税收入的日常管理。

二是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和《四川省财政票据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管理规定,配合中、省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财政票据信息化管理等改革要求,以重建市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为契机,结合市级财政票据管理实际,开展了市本级以前年度财政票据全面清理核销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票据监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票据监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遂宁市票据监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96.77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74万元,主要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票据监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96.7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77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票据监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9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77万元,占61.37%;项目支出76万元,占38.6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票据监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96.77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7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7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票据监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96.77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7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45万元,占8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7万元,占5.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2万元,占3.05%;住房保障支出12.93万元,占6.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2010601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91.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等经费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实务2021年预算数为5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3. 一般公共服务2010606财政监察2021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本级所有用票单位财政票据使用、核销等工作正常使用。

4.一般公共服务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0.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10.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养老保险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6.0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医疗保险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12.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票据监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8.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单位名称』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增0%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发生额不大。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省票据中心领导莅临指导电子票据改革事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0%。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票据监管中心2021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65万元,其中:会议费0.7万元,培训费3.95万元,差旅费3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发生较少。

(二)培训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发生较少。

(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发生较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票据监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票据监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遂宁市票据监管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6.77万元,较2020年189.03预算增加7.74元,增长4.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市票据监管中心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遂宁市票据监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遂宁市票据监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遂宁市票据监管中心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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