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2-24 14: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大英县、蓬溪县、射洪市财政局,市中医院: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2号),现下达你地区(单位)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该项指标收入列入“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科目。

二、该项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强化管理使用,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请按照《中共遂宁市委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遂委办〔202241号)的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 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2. 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22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