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市级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0年卫生健康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20〕80号),现下达你地区(单位)2020年卫生健康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如数(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指标收入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210—卫生健康支出”相关科目。
二、各地要根据《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医保局 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4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76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地(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与下年度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1. 2020年省级财政卫生健康专项资金分配总表及明细表
2. 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