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年报电子版将通过遂宁市人民政府网站(m.macharness.com)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遂宁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燕山街86号;邮编:629000;联系电话:0825—2311638;电子邮箱:snsczjb@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了《遂宁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优化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全面指导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并制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二是狠抓贯彻落实。我局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年初下达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年终严格奖惩,使财政系统的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引起足够重视;二是狠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由我局牵头负责,我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每年严格按照中省市有关要求组织各部门做好信息工作,三县两区、市本级75个部门全部公开该领域信息。三是指定专人实时更新遂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有关信息等,切实加强信息的沟通与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我们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已达1797条。2015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0条,其中,概况信息0条,占0%;计划总结信息30条,占10.34%;规范性文件信息73条,占25.17%;工作动态信息56条,占19.31%;人事信息0条,占0%;财政信息128条,占44.18%;行政执法信息0条;其他信息3条,占1.03%。
在重点公开领域公开方面,2016年我局牵头“三公经费”和预决算领域重点信息工作,三县两区及75个市本级部门,对除涉密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均公开本单位预决算,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均已公开,全市公开财政信息2356条,全市“三公经费”和预决算信息公开数量超过1869条。
公开内容主要涉及:法规公文、财政预决算情况、专项资金情况、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重点做好了财政预决算、政策解读等情况的公开。
(二)公开形式
根据政府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公开办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公开形式主要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向政府信息公开办推送涉财信息。
(三)解读政策情况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财政金融政策等进行解读。通过各种媒体做好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舆情引导,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全年解读政策75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需要依申请公开类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的质量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反映财政本职工作等专报信息深度不够;二是加大财政政策宣传力度,以满足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财政政策的需求;三是公开内容上有时更新不够及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2017年度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自觉地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深化、完善、提高。把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与完善财政运行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之中,同整体工作一并抓好、安排好;二是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原则;三是不断创新。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财政门户网站为平台,不断创新符合新形势下的财政工作机制,了解群众对公共财政的需求信息,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通过网络搭建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遂宁市财政局
2017年 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