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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2-12 23: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园区财政部门

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0277号),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第二批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2020年第二批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分配资金,用于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试点示范园区、优势示范企业等深化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服务促进工作。

二、财政部门要按照《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269号)有关规定,会同同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及时分解下达预算和拨付资金,加快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2011406-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经济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财政部门要会同同级知识产权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附件:2020年第二批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分配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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