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督促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川财社〔202〕126号)精神,审计署在相关审计中发现遂宁市“三保”工作落实不到位,截至2022年6月底,全市部分地区单位存在欠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以及职业年金的问题(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要求,现将相关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请存在欠缴单位的地区(单位)高度重视,务必认真整改落实到位。对欠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地区,要确保在2022年11月30日前整改到位;对欠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地区,要确保在2022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整改完成后,要将整改情况及改进意见于12月25日书面反馈至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纳入了中央和省定的“三保”保障范围,是“保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请你地区(单位)在今后工作中,要坚持底线思维,落实主体责任,在预算安排、库款保障和资金拨付上,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及时安排单位缴费补助资金预算,科学合理组织资金调度,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得出现拖欠等行为,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附件:1. 2022年6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欠缴明细表
2. 2022年6月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欠缴明细表
3.2022年6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欠缴明细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