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
2.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3.做好中央环保督导组迎检相关工作。
4.做好本年度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有关工作,积极争取债券资金。
5.持续加强债务风险防控,督促各县(市、区)、园区按照财政部四川监管局要求化解隐性债务。
6.推进暂付款、往来款清理消化。
7.开展2021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及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
8.抓好防洪防汛保障相关工作。
9.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10.继续开展2020年度全市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做好省监督评价反馈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
11.开展廉政风险一年一排查工作;建立财政“青年突击队”。
12.做好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财政票据改革工作,协调市税务局、市环卫局、燃气公司过渡期业务对接。
13.持续开展镇村公有资产盘活,抓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4.组织会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