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市总工会:
为保障各地工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2019年市政府与市级群团部门联席会议纪要》(遂府阅〔2019〕59号)和市财政预算,现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劳模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用于发放市级劳模离(退)休荣誉津贴。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兑现待遇。
二、按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上述补助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请按照《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委办〔2022〕41号)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 2025年市级财政劳模补助资金分配表
2. 区域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