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6-09-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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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发改局、文广局、教育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11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川发改价格〔2016〕110号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遂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遂宁市教育局2016年9月12日
附件:
川发改价格〔2016〕11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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