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直园区财政部门,市残联:
为进一步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66号),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如数(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中央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统筹用于7岁以上残疾人康复、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以及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统筹用于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文化服务以及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等方面支出。
(三)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统筹用于7岁以上残疾人康复、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文化服务、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支持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等方面支出。
二、该项补助资金,请按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列入“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支出列入“2296006—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
三、该项补助资金中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强化管理使用,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请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预〔2010〕125 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2023年预算年度按程序拨付使用。
五、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请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见附件)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 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2. 区域绩效目标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3. 区域绩效目标表(彩票公益金)
遂宁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