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2024年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切实推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4〕15号)要求,2024年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全市共选取59家行政事业单位、9家国有企业和1家社会团体进行检查。
经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在支出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资产管理、内控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级财政部门在集中审理、反复论证和充分听取被检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依程序对57家行政事业单位、8家国有企业和1家社会团体进行了处理。按照整改要求,相关单位通过上缴违规资金、调整账务、补充完善原始单据、健全完善内部制度办法、强化业务教育培训、加强往来资金清理和处置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特此公告。
遂宁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