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财政局职能简介
1. 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园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 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起草地方财税规章草案、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市税政事项。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市一级承担的工作。
3. 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本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市本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5. 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 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7. 牵头编制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 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9. 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0. 负责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11. 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2. 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3.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 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 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与县(区)、园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16. 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对税收行政规章、税收政策进行解释,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对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收问题进行解释。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市财政局及时共享。
(3)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市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4)市直公务用车管理的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其他公务用车管理。
(二)遂宁市财政局2020年重点工作
一是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支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二是确保财政平稳运行:抓好预算编制工作、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三是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促进县域协同发展、大力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四是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加大民生投入、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现代治理体系建设。五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六是加强现代财政治理建设:加快法治财政建设、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加强财政基础管理。七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加强财政队伍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遂宁市国库支付管理局、遂宁市财政信息中心、遂宁市财政预算编审中心、遂宁市票据监管中心、遂宁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遂宁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财政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223.13万元,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1.32万元,主要是遂宁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以前年度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下达资金,2020年变更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纳入年初预算中。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财政局2020年收入预算2223.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6.15万元,占2.9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56.98万元,占97.02%。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财政局2020年支出预算222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1.35万元,占63.04%;项目支出821.78万元,占36.9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财政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223.13万元,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1.32万元,主要是遂宁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以前年度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下达资金,2020年变更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纳入年初预算中。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56.9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1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9.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6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财政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156.98万元,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96.26万元,主要是遂宁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以前年度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下达资金,2020年变更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纳入年初预算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7.85万元,占86.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49万元,占5.68%;卫生健康支出53.98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122.66万元,占5.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928.2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21.8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工作经费、财政预决算编制经费、常年法律顾问费、购买企业国有产权信息管理系统辅助服务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财政支付凭证及各类资料购买费。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2020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监察审计辅助服务经费、票据技术审核经费。
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会计考试考务辅助服务经费、购买绩效评价辅助服务经费。
5.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65.2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6.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17.5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金财专网租赁费、网络安全宣传经费、购买评审辅助服务经费、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PPP项目专项经费。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25.6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休费、医疗费补助及公用经费。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0.2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及公用经费。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费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95.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0年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病故人员家属的生活补助。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47.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6.8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22.6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职工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财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92.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9.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493.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财政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2019年与2020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5.64%。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原则及预算编制要求压减。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省厅、区县及其他市州调研、考察、指导人员公务活动相关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过路(桥)、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政监督检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调研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财政局2020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1.27万元,其中:会议费9.01万元,培训费41.35万元,差旅费80.91万元。
(一)会议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19.70%。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原则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会议活动。
(二)培训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48.53%。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的要求和项目零基预算的原则,减少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专业能力提升培训、乡镇财政干部培训费用。
(三)差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9.87%。主要原因是按照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相应减少费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财政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财政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遂宁市财政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遂宁市国库支付管理局、遂宁市票据监管中心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04.02 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216.04万元,增长114.93%。主要原因是编制2020年预算时,按照预算要求将通用项目中具有公用经费性质的项目支出并入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遂宁市财政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遂宁市财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遂宁市财政局全部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财政事务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财政事务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
1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