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118号),现下达2020年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如数(已扣除预拨金额,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含已预拨)纳入《2020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提高73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和推进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社会保障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事项筹资计划,具体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精减退职职工生活救济和绿色惠民殡葬等社会救助救济工作。请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落实相关救助救济对象待遇。
二、为加快民生实事实施进度,该项补助资金先行预拨,最终按市政府审定结果执行。请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该项补助资金,请按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收入列入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将支出列入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科目。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请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 2020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分配总表
2. 区域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