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一季度财政收入“开门红”工作;
2.办理2022年度结算事项;
3.持续加推动市与区(市直园区)财税体制调整;
4.组织市本级社保资金(基金)财政专户银行选择工作;
5.汇总上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国企月报;
6.持续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有序支出,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辅助安居工程建设;
7.继续向上对接2023年提前批债券发行事项;
8.迎接财政部四川监管局对2022年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