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3-1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
中
小
]
收藏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园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资环〔2019〕65号)以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建议意见》,经领导批示,现下达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如数(详见附件),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2110302-水体,支出经济分类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
请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0年3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