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3-1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园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资环〔2019〕65号)以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建议意见》,经领导批示,现下达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如数(详见附件),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2110302-水体,支出经济分类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

      请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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