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医院:
为促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中医药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38号),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省级财政中医药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 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该项指标支出列第“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科目。
二、该项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强化管理使用,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请按照《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遂委办〔2022〕41号 )的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 2023年省级财政中医药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
2. 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