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按照《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金〔2022〕82号),现将提前下达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提前下达你局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如数(详见附件1),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该项指标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30804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本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要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生产系统与监控系统的数据对接,及时将指标信息、支付信息等信息导入监控系统,确保相关数据同步一致、准确完整。各区和市直园区财政部门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括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三、你局要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次将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随文发送,请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相关指标,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根据相关规定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1. 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 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