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财政部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市级各相关部门,各社会代理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规定,切实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31日(星期二)9:00-12:00
地点:市财政局八楼801室
二、培训内容
(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解读。
(二)预算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及执行情况,包括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实际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等。
(三)预算单位督促向中小企业付款、支持中小企业利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开展信用担保方面出台的制度或采取的措施。
(四)代理机构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具体情况。
(五)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有关规程讲解。
(六)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意见。
三、培训方式
现场培训。
四、培训人员
各县(市、区)、园区财政部门1人,预算单位采购专员1人,各代理机构1人。
五、工作要求
一是各县(市、区)、园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采购当事人政策解释、培训宣传、监督指导等方式,帮助政府采购参与各方准确理解和运用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要加强对采购单位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各当事人要相互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主动宣传介绍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在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中列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六、其他要求
参与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联系人:邓少成,联系电话:0825-2313824。
遂宁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