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川财预〔2022〕13号)、《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遂财预〔2022〕4号)相关要求,我局按照社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全市社保基金领域自查整改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要求,市本级、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7〕14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办〔2018〕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有关要求,会同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针对社会保障基金税务策划、按时缴费、社保基金管理等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自查及整改情况
1. 涉及税务征收未按旬划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方面。
存在问题:根据川税发〔2019〕5号,财政部门原则上应按旬和月末工作日将税务部门征收保费划转财政专户。经自查,市本级未严格按照按旬进行划转。
整改情况:目前已严格按旬和月末工作日将税务部门征收保费划转财政专户执行。
2. 涉及违规发放社保待遇,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冒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方面。
存在问题:经自查,存在向服刑人员违规发放待遇的问题。安居籍居民许弟睦服刑期间违规领取机保待遇12.4万元;自查发现我市向153名失业再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104.05万元。
整改情况:安居籍居民许弟睦服刑期间违规领取机保待遇12.4万元问题已通过基金追缴追回0.6万元,剩余11.8万元当事人已与市社保局签订还款协议,分期退还;向失业再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的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额追回148人,追回基金99.14万元,1人拒不退回已移交公安查办,4人因家庭困难,无一次性退款能力,已与市就业局签订还款协议,分期进行退还。
(二)船山区自查及整改情况
1. 涉及税务征收未按旬划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方面。
存在问题:根据川税发〔2019〕5号,财政部门原则上应按旬和月末工作日将税务部门征收保费划转财政专户。经自查,船山区未严格按照按旬进行划转。
整改情况:已督促税务部门与保险单位及时核对收支数据,按时划转资金入户。
2. 涉及违规发放社保待遇,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冒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方面。
存在问题:经自查,涉及养老金死亡冒领等情况581人,涉及金额277007元,涉及城乡医保基金重复参保重复报销金额71064.41元。
整改情况:截至4月15日,死亡冒领已追回资金110785元,重复参保、报销涉及资金71064.41元已全部追回。
(三)安居区自查及整改情况
涉及违规发放社保待遇,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冒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方面。
存在问题:经自查,各项保险基金涉及违规发放待遇共计1016.51万元。
整改情况: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追回资金1016.51万元。
(四)遂宁经开区自查及整改情况
涉及违规发放社保待遇,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冒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方面。
存在问题:经自查,发现有重复领取待遇、冒领养老保险现象,涉及金额7.09万元。
整改情况:目前已全部进行清理,7.09万元已全部追回。
(五)市河东新区自查及整改情况
涉及税务征收未按旬划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方面。
存在问题:根据川税发〔2019〕5号,财政部门原则上应按旬和月末工作日将税务部门征收保费划转财政专户。经自查,市河东新区未严格按照按旬进行划转。
整改情况:目前已严格按旬和月末工作日将税务部门征收保费划转财政专户执行。
(六)遂宁高新区自查及整改情况
经自查无相关违规情况。
(七)蓬溪县自查及整改情况
1. 涉及税务征收未按旬划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方面。
存在问题:根据川税发〔2019〕5号,财政部门原则上应按旬和月末工作日将税务部门征收保费划转财政专户。经自查,蓬溪县未严格按照按旬进行划转。
整改情况:目前正在按旬和月末工作日将税务部门征收保费划转财政专户执行进行整改。
2. 涉及违规发放社保待遇,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冒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方面。
存在问题:经自查,存在服刑、死亡等不符合政策相关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125.85万元。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已追回相关资金123.88万元,剩余1.97万元正在积极追回。
3. 涉及审计、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存在问题:经自查,一是医保基金暂收款项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73.39万元。二是275人违规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涉及金额41.17万元。三是机关事业职工社会保险问题,涉及金额总计60.93万元,其中:一是未及时清退562人机关事业职工社会保险,金额45.92万元;二是一死亡人员多发待遇15.01万元。
整改情况:审计发现后,问题一正在积极整改,问题二已追回资金31.77万元,剩余9.4万元正在积极追回,问题三已追回死亡人员多发金额6.01万元,剩余54.92万元正在积极整改。
(八)射洪市自查及整改情况
1. 涉及税务征收未按旬划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方面。
存在问题:根据川税发〔2019〕5号,财政部门原则上应按旬和月末工作日将税务部门征收保费划转财政专户。经自查,射洪市未严格按照按旬进行划转。
整改情况:目前已严格按旬和月末工作日将税务部门征收保费划转财政专户执行。
2. 涉及违规发放社保待遇,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冒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方面。
经自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存在死亡冒领情况。根据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反馈的有关问题,社保中心排查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死亡冒领共595人,涉及金额100.04万元。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458人,追回冒领基金85.99万元。对未完成追缴的137人,正在进行进一步追缴。
(九)大英县自查及整改情况
1. 涉及税务征收未按旬划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方面。
存在问题:根据川税发〔2019〕5号,财政部门原则上应按旬和月末工作日将税务部门征收保费划转财政专户。经自查,蓬溪县未严格按照按旬进行划转。
整改情况:目前已严格按旬和月末工作日将税务部门征收保费划转财政专户执行。
2. 涉及违规发放社保待遇,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冒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方面。
经自查,发现涉及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5人,涉及金额24594元,正积极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加强基金收支运行管理,增强制度吸引力,提高参保积极性,引导参保人员长期、持续、稳定缴费。
(二)强化事前监管,以社保业务数据、财务数据以及其他数据信息为基础,依托社保基金监管专网深入监测社保业务各项数据,切实从源头上保障基金安全。强化基金预算管理,严格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审核,强化审核成果应用,保证预算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健全基金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制度,掌握基金收支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基金运行的潜在风险,遵循“收大于支,略有结余”的原则,提取风险调剂金,避免产生管理性缺口。
(四)严格遵守社保基金财务制度,按照制度要求,规范基金筹集及待遇支付,严格账户管理,执行优惠利率,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附件:遂宁市全市问题查处和整改汇总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