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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财政局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公示

来源:财政监督检查局 发布时间:2016-05-1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的规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166号)要求,遂宁市财政局决定对开展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事项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保障财税政策执行、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检查对象

(一)农业龙头企业:遂宁市国丰粮油管理公司 、四川金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华亨泰丰农牧有限公司、四川省汇强油脂有限公司、四川普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行政事业单位:市安监局、市文广局、市教育局

射洪县旅游局、射洪县体育中心、射洪县国土资源局机关、

蓬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蓬溪县国土资源局、蓬溪县机关事务局、大英县统计局、大英县环保局、中共大英县委党校、大英县妇幼保健院、船山区教育体育局、船山区文化广播影视局、船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居区残联、安居区法院、安居区广播电视台经开区龙坪街道办事处、经开区凤台工作办、经开区遂宁高级实验学校、河东新区管委会、河东新区科教园、河东新区幼儿园。

三、检查内容

(一)农业龙头企业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财政扶贫计划,结合当地扶贫资金重点投向对农业龙头企业开展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是否严格执行财税政策等内容。同时,关注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并进行深入调研。

(二)行政事业单位

摸清政府家底、夯实资产管理基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督促落实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规范执行。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检查与部门预决算检查、财政资金使用和严肃财经纪律相结合,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

重点检查内容: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资金挪用、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检查以被查单位2015年的会计信息质量为主,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遂宁市财政监督检查局谭晓芳 王雪

联系电话:(08252326335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燕山街86号,遂宁市财政局59

邮编:629000

 

 

 

 

遂宁市财政局

201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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